扫一扫添加微信
3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本措施共30条,其中18、19、20条是关于文体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内容如下:
18、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
更大力度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争取实施以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19、加大文化娱乐业资金支持。
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企业,按其2022年上半年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办理方式: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20、支持承接企事业单位业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支持基层工会购买市域内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化街区、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旅行社可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各区政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申请期截至2022年7月15日。